11月18日上午,利川市林业局接到民警电话,称有热心市民在龙船天街发现一只长嘴长尾“怪鸟”,没有发现明显伤痕,但趴在地上飞不起来,因疑似野生保护动物,特向林业局报告。工作人员立即驱车前往,经查看,确认该鸟为凤头鹰,国家二级保护动物。
凤头鹰
林业专家仔细观察,初步判定凤头鹰因撞击墙体而坠落,并未造成伤害。经短暂修养,凤头鹰已精神充沛,无明显外伤,符合放飞条件。18日中午,野保股工作人员在凉雾九渡溪将猫头鹰放归山林。
放归凤头鹰
救助过程中,林业局野保股工作人员不慎被凤头鹰抓伤手部。在此,也提醒广大群众,发现野生动物时不要轻易去捕捉,应及时通知专业部门进行救助,以防被抓伤、啄伤。如果不慎被抓伤、啄伤,要及时去防疫部门接受治疗。
林业局工作人员被凤头鹰抓伤手部
每年11月为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,保护野生动物,对于保护生物多样性、维护生态平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近年来,利川市林业局不断加大对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宣传,广大群众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也逐渐增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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